陶瓷信息综合消息 11月1日,佛山市环保局印发了《佛山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并于11月1日起实施,佛山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解读。对比之前佛山出台的举报办法,《奖励办法》适用范围更广、放宽了实名举报要求、举报方式也更多样化。市民可通过佛山市及各区环保局官方微信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根据《奖励办法》,如果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并实施罚款,将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款金额的20%、10%、5%的标准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日计罚的,参照第一次行政处罚金额计算)。另外,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后,经人民法院审判,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举报人的举报涉及多项的,按奖金最高的一项予以奖励。
佛山原有的《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奖励办法》分别于2006年和2013年制定实施,为何还要出台新的《奖励办法》?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原有的有奖举报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需要。一方面,奖励适用范围狭窄,仅针对于违法偷排工业废水、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行为,针对于目前处罚较为集中的不正常使用废气治理设施、涉嫌环境犯罪等行为均未涉及。另一方面,之前的奖励办法对于举报人实名制要求较严格,制约了举报的积极性。
该负责人说,为了支持和鼓励广大市民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监督,提高群众举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市环保局在征求市、区有关部门及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奖励办法》。
根据《奖励办法》,适用有奖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共有8种,其中包括: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建成化工、电镀、纺织印染、造纸、铝型材、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并排放污染物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废水的;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废水、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含自动监控设施);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等方面。
(来源:《广州日报》)
关注陶瓷信息网
第十四届陶瓷人大会暨2024陶瓷品牌大会成功举办
12-27
绿色智能双轮驱动!新明珠集团两大关键技术签约揭榜,并斩获两项工业设计创新大奖!
12-04
欧洲市场新突破,德国METAWOLF公司和科达制造的黑灯工厂框架协议发布
12-04
东方的东方 | 2025东方杰出设计大赏榜单来袭,冠珠邀您见证东方设计杰出力量!
12-03
新明珠绿材「東方誌• 立马当红」!2025广州设计周,共鉴东方“亲爱”设计
12-03
2025最新双十二瓷砖品牌推荐:八大品牌全解析,一篇解决你的选购难题!
12-03
燃!新明珠“跑团”集结肇庆马拉松:健跑活动如何炼成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底色”?
12-02
5A新国标实施首日,新恒隆集团5A智造见证大会暨2025经销商年会圆满成功
12-02
蒙地卡罗瓷砖2026跨年促销盛大启动!跨年+倍宠,实惠随心购!
12-02
建筑陶瓷荧光幻彩!蒙娜丽莎再添一项国际先进科技成果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