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河南、福建等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系列的违法典型案例,陶瓷行业中,有商家因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瓷砖被处罚。
河南商丘某建材经营部无法提供所售瓷砖的检验合格证明,涉嫌虚假宣传,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福建建阳区某瓷砖店销售的陶瓷砖厚度不合格,当地市监局作出没收不合格瓷砖、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些案例并非孤立存在,更像是近年来陶瓷行业中一些不规范经营现象的具体体现。随着多地多部门对该类行为的从严整治与常态化监管,不仅为陶瓷市场划定了清晰的经营红线,也为合规企业营造了更公平的竞争空间。
01
河南商丘某建材经营部
因虚假宣传被罚款
9月30日,河南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有一则与建材行业相关的案例,为“梁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建材经营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2025年4月,梁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对商丘市梁园区某建材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部通过抖音平台宣传销售瓷砖,发货地址为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某陶瓷厂,但其无法提供所售瓷砖的检验合格证明。
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该经营部共销售涉案瓷砖231件,销售金额6817.6元,其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2025年5月,梁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89.6元,并处罚款389.6元。
02
福建建阳区某瓷砖店
销售不合格瓷砖被罚
9月29日,福建省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一批)。其中一则案例与陶瓷行业相关,为“建阳区某瓷砖店销售不合格瓷砖被处罚的案例”。
2025年6月,建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南平市建阳区某瓷砖店进行检查,并将店内销售的瓷砖送检。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陶瓷砖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厚度”。
经查,当事人从佛山市某陶瓷公司购进80箱上述批次陶瓷砖,每箱7片,共计560片,进货价格为5元/片,后以9元/片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陶瓷砖货值金额为5040元,违法所得2128元。
当事人销售上述陶瓷砖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建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合格瓷砖、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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