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信息讯 驻四川 龙财金 报道 2016年年底,夹江产区内部一直在流传关于禁止陶瓷企业使用煤制气,改用天然气的消息。这一消息终于在本月底夹江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陶瓷企业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通告(夹府通〔2017〕2号)》(简称:《通告》)后才得以证实。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减少安全隐患,促进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夹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县域内所有陶瓷企业必须按步骤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
根据发布《关于陶瓷企业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通告(夹府通〔2017〕2号)》的要求,第一步是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陶瓷企业使用直径在1.98m以下或自行改制的煤气发生炉。要求相关企业应停止使用并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2017年4月10日起依法强制拆除;第二步使用直径在1.98m以上煤气发生炉的陶瓷企业,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煤气发生炉关停工作,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对于不按《通告》执行,拒绝、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 行公务的陶瓷企业,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县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 县安监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税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县陶瓷企业煤气发生炉如期关停。
在环保高压势在必行的大趋势下,夹江陶瓷企业又该如何抉择?是退出陶瓷行业这个历史舞台,还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停用煤制气,改用天然气。对此,近日 在产区陶瓷企业中走访时发现,夹江县甘江镇、甘霖镇、黄土镇一带大部分陶瓷企业都已经开始使用天然气生产,新场镇、吴场镇、一带陶瓷企业也都在加快推进“煤转气”进程,预计在今年6月30日之前,产区内陶瓷企业基本上能够实现全面禁止使用煤气发生炉。
事实上,对于夹江黄土镇、新场镇、甘江镇、甘霖镇、吴场镇一带的陶瓷企业能否积极响应政府发布的《通告》全面使用天然气生产,业内人士并不担心。但在马村往中兴镇至丹棱一带,由于该地的陶瓷企业之前大部分都是以煤烧窑为主,虽然经过多轮环保治理后有所好转,但是始终却达到《通告》规定的要求,因此在这一轮的环保整治中,这一带的陶瓷企业将会面临最严峻的挑战。
产区环保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25日,夹江县召开关于陶瓷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暨料场整治工作会,要求陶瓷企业煤气站产生的煤焦油和煤焦油渣不准外运;
2016年12月5日,夹江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前往产区陶瓷企业中进行环保达新标落实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全面提升陶瓷企业环保治理要求,实现绿色化生产;
2017年1月3日,四川省乐山市启动大气重度污染二级预警(橙色),随后夹江县也响应预警并发布了“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201701号调度令”,要求,夹江产区内的陶瓷企业于1月4日19时起制粉车间停止生产,在“调度令”未解除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2017年1月15日,发布“大气重度污染响应201702号调度令”,勒令4家陶瓷企业停产,6个乡镇内所有陶瓷企业白天禁止制粉;
2017年2月28日,夹江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陶瓷企业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通告(夹府通〔2017〕2号)》,标志着夹江产区将全面禁止使用煤气发生炉,改用天然气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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