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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从严打击环境违法 连续两次超标排污将关停

陶瓷信息网2019-01-09 20:58:52

《佛山市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陶瓷信息综合消息  《佛山市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印发,要求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行黑名单管理。对连续两次超标排污的企业,经限期治理仍未能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实行关停。

根据意见,对于污染源将实行“严监控”管理。陶瓷、玻璃、铝型材等重点行业、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建设工地、未改燃清洁能源的10蒸吨/时以上工业锅炉等纳入自动监控,建立全天候监控网络。

违法排污行为将“零容忍”查处,实行“九个一律”:对环境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的,一律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私设暗管排污的,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导致超标排污的,采取其他规避监管方式排污的,故意或放任偷排乱倒污泥、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在实施处罚的同时,一律依法实行停产整顿。连续两次超标排污的企业,经限期治理仍未能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实行关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的,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无牌无证且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律依法取缔关闭。

此外,违法排污企业将进入“黑名单”。对存在私设暗管排污的,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导致超标排污的,故意或放任偷排乱倒污泥、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无证照经营等故意排污的,各级环保部门将其业主身份信息列入“黑名单”,建立和共享数据库存,各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建立联动响应机制。

此前佛山已出台环境违法行政问责办法。此次《意见》提出深入查办环境污染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从资源和环境破坏现象背后挖掘职务犯罪线索,立案查处监管中存在严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失职、渎职行为。对被群众举报、被上级查处违法排污较多的镇()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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