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陶瓷行业概况
1.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
陶瓷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商务部及各地的商务厅局。商务部的主要职能是拟订国内贸易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组织产业损害调查;促进现货仓单市场向规范、有序方向发展等。
陶瓷行业的自律管理机构是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该协会主要承担政府委托的全国陶瓷行业管理职能,包括制定行业规划及行规行约;开展对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统计;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开展行业国际交流活动;进行技术培训、举办专业展览、提供信息服务、推广科技成果等。
此外,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深圳进出口商会都是可以从事陶瓷贸易的企业依法成立的自律性组织,主要维护进出口经营秩序和会员企业的利益,协调会员进出口经营活动。该商会下设陶瓷制品分会,是由从事陶瓷制品业务的企业自愿组成的自律性行业组织。
(2)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陶瓷行业产品种类较多,与日用陶瓷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主要是国家日用品生产和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
①行业法律法规
序号 |
政策 |
核心内容 |
颁布时间 |
1 |
《出口陶瓷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一切出口陶瓷都必须经过检验,符合贸易合同和出口标准规定的方准出口。 |
1985年12月 |
2 |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 |
粗陶、精陶和瓷器等各种食具、容器产品必须依据卫生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 |
1990年11月 |
3 |
《出口陶瓷检验管理规定》 |
包括日用陶瓷在内的出口陶瓷产品检验管理,规定了检验依据、检验方式和检验程序等。 |
1993年2月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用于食品包装的容器应当遵守本法的相关规定。 |
2009年2月 |
5 |
《广东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陶瓷检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
广东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陶瓷(包括建筑卫生陶瓷、日用陶瓷、陈设艺术陶瓷)进行检验监督管理。 |
2009年6月 |
6 |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
2010年9月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
日用陶瓷等出口商品需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
2013年6月 |
关注陶瓷信息网
12-27
05-30
05-30
05-30
05-30
05-30
05-29
05-29
05-28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