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信息综合消息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通知规定,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国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制定高于上述标准的征收标准。(来源:《中国矿业报》)
关注陶瓷信息网
陶瓷行业路在何方?超600精英齐聚陶业年度思想盛会,樊纲、何乾、龙建刚献智破局
12-30
2026中国陶瓷城品牌首店4.0重磅发布
04-18
原研见本真·质感归自然——大自然质感原研石暨质感砖新品发布招商会圆满成功
04-18
星河璀璨・触见未来|新强盛陶瓷 2026全球启动仪式暨新品发布会盛大启幕
04-18
瑞阳陶瓷集团50°超白岩板,将重磅亮相佛山潭洲陶瓷展
04-18
卡硕高定·奢品荟∣奢石美学新赛道,或成行业最大蓝海
04-18
罗斯福陶瓷集团2026春季陶博会质感砖新品: 微光干粒系列、微光原木系列
04-18
格仕祺企业2026四大春季新品曝光
04-18
华硕陶瓷集团×佛山陶博会:以5A实力诠释瓷砖质感新高度
04-18
热烈祝贺德堡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