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nth="7" day="26"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7月26日,距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已将近1个月,已有10个省市出台针对辖区内非居民用天然气的最高门站限价或最高销售限价的方案。这10个省市分别为山东省、山西省、浙江省、四川省、重庆市、河北省、安徽省、天津市、甘肃省兰州市、广东省中山市。10个省市均已确定门站价格定价方法,其中5个省市采取增量、存量气单独定价法,5个省市采取综合定价法;5个省市已确定销售价格定价方法,其中4个省市选取综合定价法,主要是考虑下游发展的可持续性。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