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信息讯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第三方治理实质是一种商业模式,指引入市场机制,由提供环境服务的专业化环保公司承担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全部或部分职能,环境治理责任主体通过付费方式购买环境服务,把排污者的直接责任转化为间接的经济责任,并和环保部门共同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
过去,工业污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思路,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但由于企业更加注重经济利益,减排意识淡薄,往往使得污染得不到治理。如果实行第三方治理的模式,排污企业与环境服务公司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避免超标排污现象的发生。环保部门也只需要监管环境服务公司,监管对象大为减少,执法成本也大幅降低。同时,治理设施转由专业的环境服务公司运营,也可以降低治污成本、提高效率。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的环保形势下客户更希望采购的是环境质量,而不再是简单的工程设备,而无论是PPP模式还是第三方治理都将有助于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环保力量,缓解业主资金压力,并为追求中长期稳定回报的投资者创造发展空间,并最终形成有利政府监管、降低排污企业成本、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共赢局面。而在欧美环保产业成熟市场,污染第三方治理已经是主导模式。
骆建华介绍,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最早是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向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郑新立建议,并最终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之中的。这一次《意见》的发布,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落实。未来,仍将有一系列具体的配套措施对其进行细化。
此外,此次公布的《意见》只是鼓励工业企业进行第三方治理,并没有完全否定原来的方式。工业企业既可以自己治理,也可以找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来做,并不强制。
(陶瓷信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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