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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再回头的“股东”

陶瓷信息网2019-01-09 21:26:07

中国建筑陶瓷行业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以来,经历过多次的高潮与低谷,在这多次低谷之中,大部分实力雄厚的企业受到的影响是极为有限的,行业形势也会在“金九银value="10" unitname="”" w:st="on">十”之后出现好转。

2015年行业的低谷与前几次最大的不同在于,行业形势低迷几乎称得上是“全局性”的,尤其是自4月份以来,即使经历“金九银十”,但行业形势一路未曾出现明显起色。

正是在产能扩张、销售不振的此种行业背景之下,大部分建筑陶瓷企业陷入了资金荒,企业倒闭频频发生,在这背后供应商成为了损失最大的群体。

不及时索要货款自身损失难以承担、索要货款陶企无力及时支付、采取过激行为将导致陶企陷入不利局面对自身也将带来更加不利影响,于是以陶企所欠货款作为股本的形式变身陶企“股东”成为了供应商的无奈之选。

成为陶企“股东”,意味着供应商将有权利在陶企盈利之后获得收益,将更加强化双方资本的合作关系,此时供应商更加不会选择退出股份;成为陶企“股东”同时也意味着供应商将对陶企的亏损作出相应补偿,陶企在此时也更加不会让供应商退出股份。

对被动成为陶企“股东”的供应商来说,这或许注定是一场难再回头的旅程。

 

 

绘图/李昌蓉

 

担保融资“两重天”

2009年以来,随着中国房地产的蓬勃发展,建筑陶瓷产业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大量的资本涌入建筑陶瓷行业。

对建筑陶瓷行业上游供应链内的企业来说,在急剧扩张的产能面前,为了最大限度地抢夺客户资源,除了降低设备或原材料价格、延长收款周期之外,为客户向融资机构提供贷款担保就成为了获得客户亲睐的重要手段了。

在市场环境良好的局面之下,向金融机构融资,在为陶企带来了巨大发展的同时,更让上游供应商赚得盆满钵满,行业也鲜有企业倒闭或融资坏账的情况出现。

然而2014年至今,行业形势虽经历了一些小的销售热潮,但总体上一路呈现下滑趋势,终端瓷砖销售不振、瓷砖产量高居不下使得全产业链上的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在此局面之下,银行彻底收紧了融资门槛,一些仍处于按揭还款之中的实力相对弱小的陶企在不断恶化的市场环境之下,根本无力按时偿还贷款,由此作为担保人的供应商成为了银行违约金的支付者。更为严重的是,从此陶企与供应商都成为了银行的“低信用度客户”。

由此,按揭模式在此局面之下彻底成为了供应商、陶企、银行“三输”的模式。

当然,这更多地是在化工领域,由于竞争的加剧,化工企业不断延长陶企的付款周期,使得陶企不良资金额度不断上升,当化工企业“纵容”陶企的不良欠款达到一定限度同时陶企销售又毫无起色之后,银行就收紧对陶企的金融政策,造成了供应商、陶企、银行“三输”的局面。

而在设备领域,对风险控制较好的设备企业却呈现出了另一番景象。

长期以来在设备领域,陶企购买设备基本采取的是先付定金,设备企业发货,陶企再结清余款的模式。随着竞争的加剧,这种模式演变成了设备企业做担保人,陶企向银行贷款用以一次性向设备商支付货款,而对于银行的欠款,陶企则采取24期按月还款的模式结清。这使得设备商可以在短期内全额获得陶企的设备款,而无需像化工供应商那般不断被客户压住货款。

“在市场环境好的时候产业链上的企业都抱着积极乐观的心态,对陶企按揭模式购买设备也采取的是低门槛的姿态,大量实力不足的陶企获得了融资的机会,其实严格来说这种市场环境下的隐患反而是最大的;而在市场环境相对不理想的时候,设备企业则会强化对陶企按揭模式中现金流、固定资产的考察力度,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能够与银行、设备商达成合作协议的一定是实力较强的陶企,总体而言这种市场环境隐患反而可以降到最低。所以是对大型设备企业来说,2015年国内新建生产线的窑炉基本采取的都是融资按揭的模式。”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总监吴俊良介绍,今年陶企在行业恶性竞争的局面之下,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局,许多企业也因此难以及时偿还银行按揭的贷款,但对窑炉等大宗设备来说,2015年只要风险控制较好,几乎没有出现陶企按揭“断供”问题,反而前两年的按揭项目在今年零星爆出了企业无力偿还贷款的事件。

因此,可以说2015年陶企大宗设备的银行按揭模式是相对较为良性的。

 

无奈的“股东”

在市场环境好的时候,大部分建筑陶瓷企业都能获得较好发展,也鲜有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或倒闭,而当市场环境恶化之后,产品毫无核心竞争力、品牌认知度低的企业就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甚至倒闭的情况。

更为致命的是,在市场环境恶化的背景之下,资金链断裂甚至倒闭的企业,即使申请破产或拍卖,也难以顺利实现成交,即使能够找到买家,价格也将一降再降。

尤其是对政府部门来说,企业的倒闭与拍卖,将引起工人失业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GDP增幅放缓、税收降低、银行贷款坏账、供应商讨债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即使倒闭或正在转让的企业在拍卖过程中,即使不断流拍,政府部分仍会在价格严重低于实际价值的局面下促成拍卖的成交,以便其快速复产,为社会创造价值。

一般而言,企业倒闭或转让后最先支付的是工人工资,然后再补交政府税收与偿还银行贷款,最后才是支付供应商货款。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之下,企业成交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甚至有倒闭企业的最后成交价只是起拍价的20%,这就将直接导致最后倒闭或转让的陶企在实现拍卖之后,在经历前两大程序的资金支付之后,供应商能够讨到的货款几乎为零。

因此对陶企供应商来说,最不愿看到的局面就是企业倒闭。

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之下,陶企超期拖欠供应商款项几乎成为了行业“新常态”,面对此种新常态,供应商往往面临着两难——不向陶企催款,自身将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向陶瓷催款,陶企无力支付,不管是通过合理手段还是过激手段,都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可能加速陶企倒闭进程。

因此,对供应商来说,向陶企崔款与不催款都成为了似乎并不可取的做法。于是,“拉砖抵债”成为了许多陶企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普遍做法。

 然而2015年,随着4~7月接连爆出企业倒闭的消息,各地方政府积极强化了对建筑陶瓷企业的控制,在企业倒闭或正式宣布破产前,政府就会严格控制企业资产,供应商更是无法以“拉砖抵债”的形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只要陶企不倒闭货款就有希望。”在采访中,供应商纷纷表示,在供应商与陶企的权衡之下,供应商以陶企所欠货款为股本,入股陶企成为了双方最为无奈的选择。

然而,对供应商而言,虽然事出无奈,但并非所有陶企的“股东”都肯做。

佛山市钰弘化工原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江俊表示,大部分供应商不会随便入股陶瓷工厂,他们会考察工厂的债务是否严重、入股是否能让陶瓷工厂的继续运营、原料是否充足、产品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等,一些债务严重、随时面临倒闭的陶瓷工厂,供应商宁愿被欠货款,也不会入股陶企使得自身背上更多债务。

  

独特现象

“许多供应商甚至只要货款能够5折变现都不会愿意成为陶企的股东。”佛山市佳窑陶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程昭华表示,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之下,许多严重拖欠供应商货款的企业并非恶意拖欠,而是销售不振,内部资金周转不灵,实在无力支付供应商货款,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大部分供应商都抱着即使陶企能够将所欠货款5折兑现都不愿意成为陶企股东的心态。

供应商对于被迫成为陶企“股东”往往有着复杂的心态,不做“股东”将极有可能将客户“逼死”,最后“双输”;而做陶企“股东”则意味着自身不但要从上游供应商变身陶企所有者,对于瓷砖的生产、销售、瓷砖品牌建设、终端渠道推广、瓷砖售后服务等几乎都不甚了解。可以说供应商被动地加入陶企“股东”行列,将使自己在新的领域内措手不及。

“建筑陶瓷产业链上的每一环都需要专业人做专业事。”程昭华表示,供应商以货款入股陶企,解决了陶企在资金上的燃眉之急,但在陶企的经营上,并不见得就一定会朝更好的方向迈进。

“供应商以陶企无力偿还的货款入股陶企,成为该企业的股东这一现象规模之大,是2015年行业的独特现象。”在采访中,行业上游供应链企业纷纷表示,中国建筑陶瓷行业产业化30余年来,也经历过不少低谷,但这些低谷都是部分企业行为,而今年的行情低迷可谓全局性的,行业大部分企业根本无力按期全额付清供应商的货款,供应商无奈变身陶企“股东”更是今年独特的现象。

供应商以货款为股本入股陶企,在协议达成之后,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公司入股相关手续,供应商对于何时退股,退股受到何种约束一定会做出明确说明。

据了解,一般股份制公司不管股东人数有多少,其任何决定都需要股东大会通过,所以不管是分红,还是退股都需要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自食恶果

当前在上游供应链领域,设备一般采取的是全额付款或银行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货款;而化工原材料则采取三个月到半年甚至九个月不等的付款周期,发展到今天这种模式甚至演变成了供应商变身成陶企“股东”。

“市场的扩张使得供应商为了提高销售,对陶企的授信额度盲目扩大,这种情况在化工供应商领域最为显著。”吴俊良表示,为了获得陶企的供货权,化工领域的供应商面对陶企不断降低合作门槛、扩大付款周期的局面,仍继续维持着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得资金实力不足的陶企仍在不断扩张,宏观经济的不景气与行业形势的下滑,加速了陶瓷资金链的断裂,大供应商动辄数千万货款的支付更是遥遥无期,对风险控制的不足使化工供应商只能自食恶果。

“一切对供应商不利的局面几乎都是供应商自己造成的。”程昭华认为,2000年之前,陶企对供应商的付款周期一般都在7~15天,而当前中国建筑陶瓷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巨大市场的推动,更离不开供应商对陶企合作方式的一再让步,随着行业产量不断提升、市场饱和使得陶企产品销售日趋艰难资金周转不灵局面的出现,陶企与供应商的此种合作关系也进入了恶性循环的过程。

在采访中,行业上游供应链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供应商与陶企的关系发展到今天这种尴尬地步,供应商要付主要责任。

“供应商与陶企入股的合作关系既然已经达成,在短期内是难以改变的,为了陶企能够良性发展,双方之间的价值观一定要统一在一起。”吴俊良建议到,只有统一价值观双方才能共度难关。

  

促使行业更规范

供应商变身陶企“股东”,一般都是陶企与大型供应商达成的协议,能够成为陶企“股东”的供应商,一般都是在行业中经营多年,规模相对较大,自身资金基础相对优越的企业。因此对供应商来说,成为陶企股东,就意味着自身企业的资金流无法依靠客户及时支付获取,只能依靠自身原有储备资金来解决。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之下,建筑陶瓷行业未来走势将如何发展,几乎没人能够给出确切答复,因此该模式将对陶企的资金压力带来巨大的缓解,使陶企资金链断裂甚至企业倒闭的“警报”暂时解除。

而对成为陶企“股东”之后的供应商来说,对于未来的路将会是难以抉择的。成为了陶企“股东”,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角色也由以往跟陶企“博弈”的人变成了要面对其他讨债者的“陶瓷企业主”。

被动成为陶瓷“股东”的供应商,一般都是供应链上的大中型企业,成为陶企“股东”之后,就必须同时面对自身企业经营与入股陶企的经营问题了,时间、精力必然受到影响,这将直接影响自身原有企业的发展。

程昭华认为,在此局面之下,部分变身“股东”的供应商往往会在“股东”身份确立之后,对原有双方的供应合作关进行终止。

程昭华认为,最好的方案就是供应商成为陶企“股东”之后,应当放平心态,除了陶企重大决策之外,企业的日常运营与管理最好坚持不干涉或少干涉的态度,继续做好自身工作,将重心放到原有企业的运营与管理上。

而对陶企来说,解决了眼前资金上的燃眉之急,更应当吸取过往企业陷入困境的教训,规避不足,发扬优势之处,继续在产品提升上做足功夫。

对于行业部分供应商认为的成为陶企“股东”之后,就退出该陶企供应商行列的做法,吴俊良认为,这是建立在陶企仍长周期拖欠货款的基础之上的,既然供应商已经被迫成为了陶企“股东”,就意味着未来不可能再让此情况发生,因此供应商的最合理做法应该是——既当该陶企的“股东”,又继续做该陶企的供应商,但前提是一定要让双方的合作做到规范化。

“不管供应商手中的陶企股份是盈利还是亏损,也不管供应商成为陶企‘股东’之后双方在原材料领域的供应关系是否继续,这种模式的出现,一定会让供应商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对陶企的考察力度,杜绝客户无限拖延货款的局面出现;而对陶企来说,供应商要求的提高,会使自身获得供应商支持的力度大幅降低,使得陶企未来必须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市场中生存,这将逼迫陶企强化产品品质,不断创新产品,在企业运营上坚持品牌化思路。”吴俊良认为,供应商变身陶企“股东”这一模式的出现,过程毫无疑问是痛苦的,也是供应商与陶企不愿看到的结果,但这将激励产业链上的企业不断规范合作程序,总体上而言将对整个建筑陶瓷产业的良性与健康发展带来促进作用。

  

股份合作助推技术联合

在行业销售局面困难的情况下,对于无力偿还货款的陶企,供应商以货款的形式入股陶企成为了一种无奈的选择。这种模式供应商将面临着行业继续恶化后承担相应的亏损责任,但当行业局势好转之后,这些股份将变成超过原股本的收益。

“供应商变身陶企‘股东’会不断出现,但难以成为陶企与供应商合作的主流模式。”程昭华认为,作为传统制造业,中国建筑陶瓷行业产业化30余年来,最大的特点就是专业人做专业事,建筑陶瓷行业是典型的制造业,企业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但行业却鲜有单纯以资本运作运营的企业,这种模式也不适合建筑陶瓷行业。

当前随着终端竞争的日趋激烈,产品创新成为了陶企赢得消费者认可的重要手段,而随着行业专业分工的日趋精细化,高度专业化、强强联合、资源整合已经成为了陶企研发新品的方向,陶企专业做好生产与品牌营销,在产品创新与研发上与釉料、设备企业强强联合、共同努力也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陶企与上游供应商的合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密切。

即便如此,但程昭华认为,陶企“招纳”上游供应链内大量的企业成为自身的“股东”也难以成为大趋势,因为这需要承担巨大风险,供应商只有在被逼无奈之下才会被动成为陶企股东。未来陶企与上游供应商在产品创新上的合作,一定是建立在技术合作基础之上的,资本入股将难以成为趋势。

“化工企业成为陶企股东是一种被动行为,难以被大规模接受,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提升陶企与供应商在产品创新上的凝聚力。”吴俊良认为,化工供应商成为陶企“股东”,由于专业分工不同,且这种“股东”身份也无法成为陶企的决策者,因此在“权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下,成为陶企“股东”的供应商帮助陶企提升效益最好的做法就是不涉足陶企的运营与管理,整合双方在生产与创新领域的优势资源,强化与陶企在产品创新领域上的合作,尽最大努力实现瓷砖产品创新上的突破,帮助陶企由产品的引领向市场销售引领的转变。

 

更多“股东”或将出现

 2016年行业形势出现好转的可能性相对较低,供应商的货款仍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拖欠货款将成为行业“新常态”,这将导致供应商以货款入股陶企的模式可能仍会不断爆发出来。

与供应商变身“股东”现象同时存在的是,未来供应商对陶企停止原材料供应或在政府介入前提前“拉砖抵债”的现象也将不断出现。

更为严重的是,随着行业形势的继续恶化,未来可能甚至会出现供应商逐渐主动退出市场或为了“止损”而被动退出市场的局面出现。

 2015年国内建筑陶瓷行业4月份以来一路呈下行走势,而国外市场尤其是东南亚市场却取得了明显的增长,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国外市场的增幅在2016年可能无法延续今年的势头,因此总体上来说2016年国内外行业趋势将很有可能更加不容乐观。”吴俊良认为,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之下,2016年建筑陶瓷行业可能会面临更大的挑战,与此同时大部分供应商将更加谨慎,强化对客户的考察,行业洗牌将不断加剧,但仍极有可能将会有更多化工供应商变身陶企“股东”的局面难以避免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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