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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一轮环保治理风暴猛烈来袭

陶瓷信息网2019-01-10 01:25:15

陶瓷信息讯 驻山东  张新生 报道  7月10日,因淄博市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被环保部督察组指出存在环境问题较多,督查整改工作滞后,环保部对淄博市政府进行了公开约谈。

7月11日下午,淄博市召开“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动员暨生态淄博建设第二十二次调度会议,市五大班子领导,区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市属有关部门、督查组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约谈要求,思想再重视、力度再加大、行动再坚决,坚定不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生态淄博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生态质量持续改善。

会上,淄博副市长刘荣喜宣布了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对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突出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张店区、博山区、周村区以及桓台县的19名负责人因环保问题遭问责。 

7月12号下午,淄博市再次召开区县“散乱污”治理视频调度会。会上,淄博市副市长刘喜荣明确要求,各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督查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每天一调度,及时汇总上报整改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1日,淄博市就出台了《淄博市“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纳入“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8个条件,即不符合市及区县整体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划、行业或区域专项规划的;不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属淘汰类的;应当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安全、工商、质监等手续而未办理或不完善的;超过行政审批范围,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配套、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位于“禁燃区”内,存在直燃煤设施或其他污染物排放影响环境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被环保部强化督查组或省环保督察组定义为“散乱污”企业的。只要符合一项条件,企业就要纳入综合整治。

淄博市政府同时要求,各区县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治理,按照关停取缔、限期完善、治理提升、搬迁改造4个类别,逐一确定整治类别、整治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治理完善、改造提升,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纳入“散乱污” 整治范围的有,橡胶生产、制革、石化化工、陶瓷烧制、铸造、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日用玻璃、板簧、氧化铝球、炭素生产、水泥及粉磨站、石灰窑、碳酸钙、砖瓦窑、废塑料加工、物流园区,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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