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元购买了76块瓷砖,顾客在店内选定样品后下单,收到的瓷砖却“货不对板”,要求退货退款却遭拒,这笔金额不足千元的纠纷,最终闹上了法庭。近日,河北保定,定兴法院发布一则有关瓷砖的消费纠纷案例,标的额虽小,关乎的却是诚信与体验。
……
该案例经过是这样的:
2025年10月22日,牛某到某五金建材商店选购瓷砖,经过仔细挑选,最终看中了一款样品。双方很快达成协议,牛某以760元的价格购买了76块瓷砖,并当场付清了货款,商家也随即交付了货物。
然而,当牛某准备使用这些瓷砖时,却发现实际交付的货物与当初选定的样品存在差异,无法满足其装修需求。失望之余,牛某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却遭到拒绝。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升级,最终牛某将商家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院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互不相让。商家坚持认为交付的瓷砖符合质量标准,只是批次不同导致存在细微差异;牛某则坚持瓷砖与样品不符,严重影响使用,退货退款是合理诉求。
面对这一僵局,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瓷砖买卖合同;商家当日向牛某全额返还货款760元;牛某于3日内返还77块瓷砖(含样品1块),由商家自行取回,牛某予以协助。
……
该消费案例给瓷砖经销商的警示:
样品即“法律承诺”,绝不可模糊处理。顾客选定样品后,实际交付的货物应与样品“一致”,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关于“凭样品买卖”的基本规定。若实物与样品存在可感知的差异,无论是否“质量合格”,都可能被认定为违约。商家切不可用“批次不同”“色差难免”等理由推卸责任。
对于瓷砖经销商而言,一要建立“样品管理”规范。 对出样产品做好标识,注明批次、型号,必要时可让顾客签字确认样品特征。交货前,主动向顾客说明可能与样品存在的合理差异(如天然石材纹理),并留存沟通记录。
二、主动化解,避免升级。遇到顾客对货品提出异议,应先积极沟通,可提供换货、补偿等灵活方案。若确属己方责任,及早退款退货,往往是成本最低的止损方式。
三、员工应接受基础法律培训,明确“货样一致”的重要性。店内可张贴“样品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交货为准”的善意提示。
在消费维权意识高涨的今天,瓷砖经销商不仅要卖产品,更要管理“履约风险”。这起案件提醒瓷砖经销商:诚信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法律保护的是基于样品形成的合理期待。妥善处理纠纷,不仅是守法经营,更是积累口碑、赢得长远市场的智慧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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