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近日,广西北流出现一起因瓷砖色差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例。
11月下旬,陈先生装修房屋时遇到糟心事:上墙的瓷砖出现明显色差,原本期待的新房装修变得十分闹心。其多次找到商家协商,却始终未达成一致,陈先生遂投诉至北流市市场监管局望街岭市场监管所。
受理投诉后,望街岭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响应,派员介入调查。工作人员仔细询问纠纷细节,逐一核实相关凭证,深入梳理双方核心诉求,很快锁定了争议焦点。
经核实,陈先生反映的瓷砖色差问题属实,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彼此换位思考、理性沟通。最终,商家同意向陈先生支付赔偿款共计22096元,其中包含陈先生购买瓷砖的9525元和贴砖人工费及加工费12571元。因陈先生尚有28596元装修尾款未支付给商家,经双方协商一致,从该笔尾款中直接扣除22096元赔偿款,陈先生只需再向商家支付剩余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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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近年来瓷砖色差已经成为陶瓷行业和家装消费中极其常见且典型的纠纷问题,对消费者而言,它是一场需要高度警惕的“高概率风险”;对企业与经销商而言,则是衡量其产品管理精细度、销售规范性和客户服务水准的一块“试金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源头生产控制、中端严格分色管理、终端充分告知和规范施工整个链条共同发力。
其产生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产端原料波动,不同批次的高岭土、釉料、色料在成分和呈色上存在微小差异;在烧成工艺上,窑炉的温度、气氛、烧成时间哪怕有微小波动,都会导致最终颜色、光泽度不同。不同生产日期的产品都可能存在“批次差”;在模具与抛光上,模具磨损、抛光程度不一,会影响砖面的纹理深浅和光泽均匀性。
二是流通与销售端,如混批销售,经销商仓库管理不严,将不同批次、色号的砖混在一起销售或发货,是引发纠纷的最直接原因;其次是样板差异,展厅在特定灯光(通常是射灯)下展示的样板,与自然光下的实物存在显著色差,销售时若未明确告知,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心理落差;还有信息告知缺失,经销商未主动告知消费者瓷砖存在“生产批次”和“色号”概念,未提醒“必须按同一批次、色号购买和铺贴”。
三是铺贴与使用端,铺贴前未分拣、预铺,工人未将不同箱的砖打开混放、比对,直接铺贴,导致色差问题在墙上/地上才被发现;其次是光线与环境,自然光、灯光下呈现的颜色不同。墙面砖在阴影处和亮处的观感也不同。消费者往往在全部铺完、家具进场后,在不同光线下才发现问题。最后是后期补砖,装修后期或入住后需补砖,但原批次产品已停产,即使同型号,新批次也可能存在无法接受的色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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