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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实行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 47家陶瓷企业将停产4个月,13家陶企错峰生产

陶瓷信息网2019-11-08 16:00:00

河南省制定《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本次错峰生产实施措施按照行业属性、燃料结构、企业所在区域的不同分为限产、全部停产、按时段生产等多种形式。其中,钢铁行业按照排放水平很所在区域实施现产,铸造企业按燃料类别实施限产,有色化工行业则实行生产调控,氧化铝企业限产30%。而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等建材企业则在错峰生产期间几乎全部停产。

陶企47家停产4个月,13家错峰生产

根据《方案》要求,河南省建材行业错峰生产范围包含72家水泥企业、1172家砖瓦窑企业、60家陶瓷企业、114家耐火材料企业、2家岩棉企业、8家石膏板企业以及144家珍珠岩企业。

其中安阳、鹤壁、郑州、焦作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平顶山行政区域内的建材企业,包括47家陶瓷企业、87家耐火材料企业,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停产。

而河南省其他区域内的建材企业,包括13家陶瓷企业、27家耐火材料企业则实行错峰生产,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20日,全部停产;2018年1月21日至2月10日,恢复生产;2018年2月11日至3月15日,全部停产。

这意味着河南省内陶瓷企业冬季最长面临长达3~4个月的停产期。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被要求错峰停产的工业企业并不含以电、天然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企业。

除建材企业外,有色化工行业也被要求实行错峰生产,11家氧化铝企业以生产线为标准,限产30%。

严禁“一刀切”

此前,部分地区在环保整治行动中采用“一刀切”方式,造成不良后果。《方案》要求,河南省各级政府要在本方案错峰生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产业特征、布局和企业排污情况、所处区位,制定具体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错峰停产方案可根据当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措施要具体到县级行政单位,细化到企业及生产线,严禁“一刀切”,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

《方案》提出,河南省环保厅将与电力公司建立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管监控平台,对全省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用电量等指标实行每日监控,每天研判分析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和按要求落实停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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