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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环保“一刀切”后,陶瓷企业采暖季还要停产吗?

陶瓷信息网2019-11-25 16:00:00

陶瓷信息 | 每年11月15日,北方地区正式进入采暖季,也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节点,2016年起,每逢采暖季包括陶瓷、化工等行业在内的制造业必须进入长达4个月的停限产期,“2+26”城市、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所处的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等建筑陶瓷产区,陶瓷企业深受影响。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首次明确环保督察、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等期间,实施差异化管理,一律不得采取集中停工等“一刀切”措施。但在一年多的实际执行中,仍有不少地方因存在“一刀切”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通报。

如今2019年采暖季已经开启一个多星期,而且明年是“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更艰巨,在此形势下,北方各地都有哪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陶瓷企业能否不受采暖季影响?


汾渭平原

汾渭平原,即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河南省洛阳、三门峡,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以及杨凌示范区(含陕西省西咸新区、韩城市),其中包括多个建筑陶瓷产区。

11月4日,生态环境部等中央10部委以及山西、河南、陕西三省省政府联合印发《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陶瓷、氧化铝、焦化等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重点行业,应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

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同时《方案》还强调,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必须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传输数据真实有效。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设有烟气旁路的企业,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应安装在原烟气与净化烟气混合后的烟道或排气筒上;不具备条件的,旁路烟道上也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对超标或通过旁路排放的严格依法处罚。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

“2+26”城市长久以来都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今年早在10月份,生态环境部就联合十部委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政府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26”城市中的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晋城、淄博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等多个城市均为重要的建筑陶瓷产区,相关政策对建筑陶瓷产业影响可想而知。

《方案》中提出,要推进陶瓷、砖瓦、耐火材料、化工等行业企业集群升级改造,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按照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2+26”城市与汾渭平原一致,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

除重点区域整体方案外,各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方案。


河  北

11月1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出,河北省今年将根据秋冬季大气污染特征实施6大攻坚行动。

其中包括对铸造、砖瓦、陶瓷、玻璃等特色产业,按照要求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产业集群,对传统产业企业实施清洁化生产改造。

在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涉气污染源做到全覆盖,指导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河  南

河南也于10月底制定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

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其中包括安阳陶瓷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要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结构,按照:

早退出、早受益的原则,率先淘汰退出一批;支持做优做强,支持兼并重组,优化整合一批;加大经济、财税、环保等政策支持,正向引导激励标杆建设一批;统一标准,严格约束,改造提升一批。

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要求全省基本淘汰陶瓷、耐火材料等行业煤气发生炉。

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方面,要求全省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山  东

山东省于10月底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19-2020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包括陶瓷在内的建材、氧化铝等行业企业秋冬季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重点区域为“2+26”城市中的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市,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山东省更为明确要求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对陶瓷等重点行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

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

对C及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应依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


山  西

山西省在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落实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的通知》中,将陶瓷行业列入2019—2020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重点行业之一。

但明确提出,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企业、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的A级企业,可列入豁免清单,不参与错峰。

对产业结构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环保绩效差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上述各重点区域和各具体地区,均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调,禁止采取“一刀切”措施,也就是说只要达到相关要求,陶瓷企业不必再执行长达4个月的停产要求。但事实上,在重污染天气频发、全面推行“煤改气”、市场低迷的背景下,北方地区建筑陶瓷企业屡遭停产,目前也已大面积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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