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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企业分三类差异化管理 陶瓷企业受影响

陶瓷信息网2019-11-02 16:00:00

陶瓷信息 | 2019年10月25日,山东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19-2020年工业企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

文件表明,错峰停产涉及行业包括“陶瓷、砖瓦”等10大行业企业。重点范围是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7个通道城市的建材、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碳素、铜冶炼、石油化工、制煤氮肥、钢铁,以及涉及VOCs排放的医药、农药行业企业。建材行业主要包括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等多行业企业。

重点行业中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陶瓷、玻璃、炼油和石油化工、制药、农药企业,应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严格评级程序,细化分级办法,确定A、B、C等级,实施差异化管理。

原则上,A级企业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强度等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应达到省内标杆水平,适当减少减排措施,对2018年产能利用率超过120%的钢铁企业可适当提高限产比例。对C级企业及其他未实施绩效分级的重点行业,应依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错峰生产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范畴,应采取停产措施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来源:山东省原材料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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